问题 | 刑事判决抗诉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判决抗诉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一审判决抗诉的期限是十天,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检察院才有资格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类似于刑事案件当中被害者或者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申诉,只有人民检察院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判决存在问题的才能抗诉。 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 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二、对于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 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 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 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 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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