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民事诉讼法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出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即发生工程合同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建设工程合同未备案有什么后果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 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 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 这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 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自合同中标时即成立并生效,双方均享有合同权利,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如发包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擅自再发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属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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