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诉后公安局还追究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撤诉后公安局还追究责任吗 如果是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无权撤诉的; 如果是自诉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则检察院依法不追诉,公安局也就不追究责任了。《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自诉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可以,如果撤诉原因是证据不足,就可以再次起诉; 如果是其他原因,比如与被告人和解等,就不能够再次起诉了。 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刑事案件原告撤诉公安局还追究责任吗 "问题的相关解答,我们知道,原告能否撤诉要看是刑事自诉案件还是刑事公诉案件。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撤诉,法院则按撤诉案件处理。 但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即使受害人不起诉,检察院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起诉的,法院仍应受理并作出适当裁判。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