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用工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赔偿吗有。 按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工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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