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都什么比例?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补偿都什么比例? 1、房屋拆迁补偿比例可能为1:1。 拆迁置换安置房的最低比例为1比1,具体以地方的政策为准。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2、拆迁安置房交付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房的维修基金谁出? 1、拆迁房的维修基金由房屋的所有权人自己支付。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发展商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专项用于物业维修,不得挪作他用;维修基金被物业挪用该找当地房管局,物业公司挪用维修资金不仅要上交挪用款项,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资质。 2、安置房的维修基金有两部分。 一部分是单位的售房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维修基金,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单位房改房的职工自行缴纳。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被拆迁方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货币方式获得补偿,若是选择前一种方式获得补偿,那么需要协商确定补偿比例。通常来说,补偿比例不会低于1:1,但具体按照怎样的比例进行补偿,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确定。在不违反法律既定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协商确定补偿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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