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交通肇事逃逸车主有连带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交通肇事逃逸车主有连带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驾驶员与车主并非同一个人,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有错误,他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3、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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