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是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涉嫌介绍卖淫罪,没有特别严重的涉案情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案情节很严重,可以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而为之的,行为人存在过失行为,并不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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