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威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武威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甘肃省武威市的房屋,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为经营性房屋; (2)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依法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手续。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以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 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以近三年生产经营效益平均值为计算依据,不足三年的以生产经营期间效益平均值为计算依据。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按半年予以补偿;工业生产行业按一年予以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同时,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住房保障条件。 对符合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应当优先安置保障房,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符合条件且自愿选择优先安置保障房的被征收人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优先安置保障房的被征收人名单予以核定、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不管拆迁的是甘肃省武威市的房屋,还是其他地区的房屋,都只有是政府已经作出了房屋的征收决定,拆迁单位才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实施房屋的拆迁行为。且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需要按照既定法律的规定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后期按照此标准确定最终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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