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不还钱怎么起诉维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外地人不还钱怎么起诉维权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外地人欠款的,可以向债务人的住所地和借款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对方有没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地起诉的条件。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 二、外地人不还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坑力等原因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遇到欠钱不还的问题,需要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上交起诉状,还要准备对方不还钱的证据,交纳诉讼费用,在开庭之前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再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等环节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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