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钱不还没有欠条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别人欠我钱不还没有欠条能起诉吗? 1、欠款没欠条可以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借钱没钱还被起诉怎么办? 1、借钱没钱还被起诉可以积极应诉,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1)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3)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4)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2、债务人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会被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管有没有借条、欠条,只要可以证明债务纠纷确实存在,且可以拿出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不满足起诉条件的情形,法院在受理纠纷案件后,通常并不会受理债务纠纷,对于不受理的情形,法院会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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