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办不履行拆迁协议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一、拆迁办不履行拆迁协议怎么办? 可以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处理,拆迁协议对征地主管部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办不履行拆迁协议起诉后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拆迁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被拆迁人不履行拆迁协议申请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五、拆迁协议存在哪些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签拆迁协议不是为了单纯的约束被拆迁人,拆迁办不履行拆迁协议可以起诉处理,而且拆迁办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履行拆迁协议是不合理的,如果拆迁办不履行拆迁协议,即意味着征地主管部门的拆迁工作是没有办法正常进行下去的,不支付补偿金就拆迁房子要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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