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教唆是共同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教唆是共同犯罪吗? 1、教唆犯是否为共同犯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是: (1)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2)如果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不仅包括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且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还包括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的,也包括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应是两人以上。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三、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分三种情形:一般处罚原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教唆未遂的处罚原则。 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罪,与教唆犯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教唆犯应当适用的刑事责任原则。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不仅包括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且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还包括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的,也包括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原则。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由于未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犯罪活动,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也反映出教唆者之极大的主观恶性。 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原则。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为未遂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教唆犯属于独立的教唆犯,而非共同犯罪的教唆犯。 《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教唆是共同犯罪吗,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因为共同犯罪是有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判断的,必须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比如说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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