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情形包括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及虚构保险标的等。 1、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险事故一般都会涉及到第三方,要把没有发生的保险事故做成保险事故索赔,必须第三方配合,比如和公估人员勾结或者和第三方串通。例如交通事故,必须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火烧事故必须有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等。 2、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这种情形只出现在财产险中,要求有故意的目的,故意把财产损毁、丢失造成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原因人为因素占主要,比如故意放火将财产烧毁,故意把车辆撞毁等等,如果有主观故意那么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主观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要认定主观故意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3、虚构保险标的 虚构,一种是指完全不存在的保险标的,这种情形主观故意是很明显的,实践中保险人在承保前都会对承保标的进行风险评保,要虚构一个完全不存在的标的让保险公司承保,这种情形是非常困难的,实际上这种情形也是很少的。另一种是保险标的是次品、赝品、防制品等质量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种情形中,如果投保人投保时有明确告知保险人,保险人仍然承保的那么不构成本罪,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实情,并为此提供一些虚假的质量合证书,这种情形是构成本罪。投保人同时为被保险人的,投保人构成本罪,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被保险人对此知情的,构成共犯,被保险人不知情的不构成本罪。 二、构成保险诈骗罪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1、构成保险诈骗罪不一定会受到处罚。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有些个人、单位为了降低意外发生时自己可能会遭受的损失,会购买保险。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会承担赔偿责任。任何购买了保险的公民、单位都不得因为想要获得赔偿,就故意实施杀害保险人等的行为,否则有可能会涉嫌犯保险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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