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要钱还是要房可以自行选择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要钱还是要房可以自行选择吗? 可以,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 四、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选房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原则上房屋拆迁要钱还是要房是可以自行选择的,但具体也要以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拆迁补偿政策为准,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征地主管部门有权利依法自行规定拆迁补偿政策。被拆迁人有其他想法的,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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