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一)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三)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四)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五)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一)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转按揭提取提取公积金条件住房转按揭提取。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条件职工取得住房贷款,提前结清贷款时的提取。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市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二)职工取得本市各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职工取得商业性贷款提取条件购买自住住房取得商业性贷款的。退休、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一)职工退休; (二)职工工作调动并且户口迁出宁波市; (三)职工出国定居; (四)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市;死亡、重病提取条件(一)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有合法遗嘱的; (二)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或被宣告死亡,没有合法遗嘱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失业人员提取条件(一)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5年; (二)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享受政府生活困难补助;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条件(一)申请主体:适用于市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 (二)申请条件:取得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且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缴存的。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提取条件(一)购买期房的; (二)购买现房未做房产证的; (三)购买现房已做房产证的(二手房);购买房改房提取条件(一)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 (二)购买房改房已交房款的; (三)购买房改房已做房产证的;拆迁购房提取条件(一)折迁购买商品房未申领房产证的; (二)拆迁购买商品房已领房产证的; (三)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房产证的; (四)拆迁购买直接安置住房已领取房产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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