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人是不是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立遗嘱人是不是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出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没有立遗嘱能力,那么也就意味着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容易出现继承人继承权被侵犯的现象。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立遗嘱必须公证吗被继承人是否需要去 依据目前《民法典》规定立遗嘱没有规定一定要去公证处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立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即被继承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 一、实质要件: 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二、形式要件: 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代书遗嘱是否必须是遗嘱人口述 代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除此之外,代书遗嘱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2、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立遗嘱人是不是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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