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判刑标准是一万一年的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判刑标准是一万一年的刑期吗 视案件的情况来确定;盗窃罪1万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怎么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1)、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3)、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2、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盗窃的数额怎么认定 1、盗窃的数额的认定方法为,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 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2、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3、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1)、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2)、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盗窃罪判刑标准是一万一年的刑期吗在法律中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案件的大小,以及还有盗窃之后认错的态度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执法人员所给予的判决结果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对判决的结果有任何异议的,也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来确定。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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