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 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二)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 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 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三)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 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四)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 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中可以知道,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犯罪类型侵害的法益都是不同的,而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在被认定为了犯罪之后,自然就需要根据具体的量刑标准来追究责任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寻衅滋事罪的认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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