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主要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 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 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 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 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 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 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主要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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