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 1、提供虚假的证据可能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2、提供虚假证据构成伪证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是什么? 1、诬告陷害罪与伪证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方式不同等。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2、伪证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伪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伪证罪的犯罪构成为同时满足了伪证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任何知道案件的公民在作证的时候,都不得故意提交虚假的证据,否则是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若是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若是对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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