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 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 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 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是可以更改遗嘱的,以最后一份立的遗嘱为准,这也改变了之前的相关规定,更加符合公民的需求。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成都进行法律咨询。 对于民法典如何推翻遗嘱继承公证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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