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方给的彩礼必须要建立在有婚姻的情况之下,如果双方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而且需要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女方是可以不用理会的,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同。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没有固定的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 4、照顾无过错方。 5、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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