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期限合同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种类 (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 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 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 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 (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 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 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 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 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是可以附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者失效。 所以合同注明有效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注明有效期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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