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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收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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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二、意义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讲,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使社会从可用资源的利用中获得最大效益;从经济机制的角度看,税收要有利于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可使微观经济效益提高,宏观经济也要稳定增长;从税务行政的角度说,税务行政要讲求效率,税收制度须简便,征纳双方的费用要节省。税收效率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税收征管活动影响重大,将其作为税法基本原则之一,有利于税收立法时,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税种、确定税基、制定相应税率,使税法规定细密明确、手续简便、成本低廉,提高税收效率,减少效率损失。

三、分类

税收效率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与税收行政效率两种:

    1.税收的经济效率

    税收的经济效率,是指政府向企业和个人征税不但是收入分配,也是资源转移,是对市场所决定的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它既会促进经济效率或效益提高,也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税收的经济效率体现为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尽量使税收保持中立性,让市场经济机制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调节作用。税收不应伤害市场经济的这种调节作用,以避免影响或干扰纳税人的生产和投资决策、储蓄倾向以及消费选择。二是税收除了使纳税人因纳税而损失或牺牲这笔资金外,最好不要再导致其他经济损失或额外负担。税收效率原则,其内容除了消极地保持税收的中性化以外,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通过运用税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积极干预,诱导资源合理配置,调节供给与需要,促进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其最大效率。税法确定的税收效率原则,在指导税收立法时就要尽可能通过选择税种,确定税基,制定税率,考虑如何避免造成大的经济效率损失,如何改善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的经济效率。

    2.税收的行政效率

    税收的行政效率,又称税收的制度效率,是指政府设计的税收制度能在筹集充分的收入基础上使税务费用最小化。税收行政效率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从征税费用或管理费用角度分析,征税费用一般是指征税机关在对税收的征收管理过程中所应花费的各种费用,这项费用由政府承担。征税费用主要包括征税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征税所需的工作环境的设备、用品和其他必要开支。征税费用占所征税额的比例称为征税效率。征税效率的高低和征税机关的工作效率也成正比。同时,设置的税种不同,其征税效率也不同。另一方面,从纳税费用的角度分析,纳税费用是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这是由纳税人承担的费用。要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既要提高征税效率,也要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有利于税收整个成本的降低,有利于税收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征税机关顺利执法,也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减少纳税人的逃税行为。

四、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协调

(一)关系

    税法规范系统中,税法基本原则不止一个,每个税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方向不同,甚至可能互相矛盾。税收公平原则,强调运用税收杠杆干预经济生活,缩小公民之间收入分配的过分悬殊,保持社会稳定;税收效率原则,强调税收应当是中性的,不应当干预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坚持效率原则,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坚持公平原则,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有利于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使收入差距趋于合理,防止两极分化,有利于社会稳定。显而易见,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存在着矛盾。然而,税收效率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税收公平原则是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因此,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都十分重要,都要坚持。

(二)原因

税收效率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既对立,又统一。从统一的角度看,它们可以兼顾;从对立的角度看,它们需要协调。原因在于:

(1)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统一是有其客观基础的。二者之所以能够统一,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可以相耦合。这是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客观基础。

(2)从微观与宏观统一的角度来理解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从微观角度看,遵循税收效率原则而设置的税种,有助于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内在力量,使效率损失达到最小,经济产业结构达到合理。从宏观角度看,按照公平原则,国家通过对税种的设置与调整来对市场行为主体进行必要的导向,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再分配的合理。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方面,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3)按照“兼得管理的思想”,税收的公平与效率二者是可以兼得的。兼得管理思想系指对管理中的对立双方都要兼顾,反对片面追求一方而排斥另一方。

 

税收效率原则相关词条

  • 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税收实体法直接影响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配,是税法的核心部分,没有税收实体法,税法体系就不能成立。

  • 税收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的原则性要素,即税法基本原则,是指在有关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税法的创制和实施的根本规则。

  •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是指不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比较:纳税人条件相同的纳同样的税,条件不同的纳不同的税。

  •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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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