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后能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土地确权后能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也不能继承,因为个人始终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不过如果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其中一个家庭成员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土地承包权是否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一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土地确权后继承人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先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他们都放弃继承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土地确权后能继承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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