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公证办理细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继承公证办理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57号《遗嘱公证细则》于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遗嘱公证细则》。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二、遗嘱要办理公证吗 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未强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公证是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遗嘱效力也不因公证而具有或增强,如果程序和要件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会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没有公证能继承吗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继承的,但需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遗嘱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遗嘱继承公证办理细则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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