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追讨委托和债务转让如何去理解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务追讨委托和债务转让如何去理解 追讨债务委托,是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以欠款委托对债务人进行追讨,然后签订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被委托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如何去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三、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以自行承担; 2、股东可以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隐瞒债权债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务追讨委托和债务转让如何去理解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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