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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死了债务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一、人死了债务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先要求继承人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再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是否权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人与债务人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债权人。由于保证人保障的是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债务人未发生变化不影响保证人的利益,由谁享受债权对保证人是不产生影响的。因此,债权转让时,不需要保证人同意,只需要通知保证人即可,当然,如果没有通知的话,该转让是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但如果保证合同对债权人有特定化要求或者有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反映了保证人仅仅只愿意与特定的债权人发生担保关系,此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转让后债权保证人可能不会对该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了。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责任仅仅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保证合同关于禁止债权转让的规定,并不会真正发生阻止主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因为保证人并非主债权的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的要求,保证人或者受让人均不得以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而否定主债权转让效力,其直接法律效果是保证人获得免除保证责任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对转让后的债权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保证人与债务人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仅仅是债权人。由于保证人保障的是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债务人未发生变化不影响保证人的利益,由谁享受债权对保证人是不产生影响的。

因此,债权转让时,不需要保证人同意,只需要通知保证人即可,当然,如果没有通知的话,该转让是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但如果保证合同对债权人有特定化要求或者有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反映了保证人仅仅只愿意与特定的债权人发生担保关系,此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转让后债权保证人可能不会对该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了。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责任仅仅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保证合同关于禁止债权转让的规定,并不会真正发生阻止主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因为保证人并非主债权的合同当事人;

根据合同相对性的要求,保证人或者受让人均不得以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禁止债权转让的约定而否定主债权转让效力,其直接法律效果是保证人获得免除保证责任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人死了债务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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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9: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