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件能不能强制加班?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计件能不能强制加班? 不能不能,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能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伙人能不能强制退出 能不能。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合伙人能不能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不能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探望权能不能强制执行 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是不能不能强制执行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能不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计件能不能强制加班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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