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事故的,则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则双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承担事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指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什么 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而制作的,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出了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 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 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了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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