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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哪些内容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形式包括:

一、合同承受。所谓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所谓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务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务转让: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4)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务转移的效力有哪些

债务转让有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2、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都有哪些内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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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