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责任是不是可事先免除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一、侵权责任是不是可事先免除 侵权责任中的一般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事先免除,其他的均不能事先免除。事先免责条款对一方当事人是极其不利的,优势方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逼迫对方接受但是民法的核心又是“法无禁止即自愿”,法律因此在保护弱者的基础上进行了平衡,原则上事先免责条款均无效,只有一般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事先免责。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侵权行为是不是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因违反民法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产品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是哪些 免责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具体如下: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 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侵权责任是不是可事先免除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