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不是必须要给继子女,也可以给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父母没离婚,子女是否能起诉索要抚养费 未离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何谓不履行抚养义务?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抚养义务与抚养费绝不能等同。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未履行抚养义务。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负担了子女的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也可以视为履行了相应抚养义务。 此外,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往往处于混同状态,因而分居期间,一方虽然未替子女购买生活用品等,但是其为家庭生活偿还了房屋、车辆贷款等,也属于为子女创造了生活条件,应被视为履行了抚养义务。 因而,在判断父母一方是否未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分居时间的长短、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收入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的长短由生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标准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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