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条件: (一)非法买卖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非法买卖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非法买卖其他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二、什么标准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才立案? 在下列标准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才立案: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4、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5、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5亩以上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或20亩以上其他土地的,应予立案; 2、非法获利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此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再犯的,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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