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独生子女是否能够一人赡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非独生子女是否能够一人赡养 非独生子女不能一人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没赡养老人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视情况而定。 1、首先,对父母应当赡养而不是抚养。 2、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能够不均等。 三、养子女对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虽然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的养子女只需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非独生子女是否能够一人赡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够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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