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不得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得离婚的情况如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阶段。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被告答辩阶段。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到庭后,法院进行调解,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许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就是起诉。夫妻中任意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步,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第三步,进行最终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结果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也会宣判最后的判决结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不得离婚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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