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哪些 青岛廉租房申领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 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 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有成都市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申请人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租房提前退租是否扣房租 租房提前退租不应当扣房租,但是承租方的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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