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老师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打老师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对于暴力攻击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要视乎该行为的具体情节及所带来的后果。寻衅滋事罪往往涉及对公共秩序的破坏,若此种行为对校园秩序形成了严重干扰或在社会上引发恶劣反响,那么司法机构便有可能以本项罪名进行严肃处理。 然而,实际中更为普遍的现象是,此类行为会被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或者触犯《刑法》中其他具体条文,比如故意伤害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打老师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任何涉及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安定和谐之秩序的行径,违反寻衅滋事罪之法条者,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等相应刑罚。若有犯罪分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则应处以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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