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还能讨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购房交了定金还能讨价吗 该纠纷涉及已签署并缴纳定金之合同,意指当事人采取以书面形式为媒介签订合同,且以此为双方相互承诺已然确立生效。 已生成效力的合同具有对当事人双方强制性的约束力,使得双方均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合约义务。 另外,关于定金合同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交付定金之时,其立即生效。 即便合同业已订立并生成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已生成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理当全面履行其义务,这一要求的立足点在于维护诚信原则。 然而,民法的基本原则中,亦涵盖着自愿原则,也就是说每位民事主体,皆有权依据自身的意愿建立、变更以及解除各类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订立崭新的合同,同时,他们同样可以经由协商,对已形成的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 因此,民法典亦明文规定,所有当事人可以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变更。 尽管当事人已经缴纳定金、签署合同,但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变更。 尤其是对于合同中的关键性条款,价格条款,更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调整和修改。 因此,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讨价还价,从而实现对合同条款的有效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交了定金还能退款吗 如果买房者交了定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债务,比如中途不想购房了,其定金是无法退还的。 如果是买房者付了定金,而收购定金那方没有履行约定,导致商品房出售合同无法订立,那么收购定金那方应把定金退还给买房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交了定金还能讨价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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