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过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产纠纷调解机关是什么 关于房屋所有权之纷争,当属各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以寻求化解之道;若协商无果,应当交由相应的政府机构予以协调和处理。 针对单位间的产权争议问题,由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而在涉及到个人与集体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纠纷时,则应由乡镇府或县级及以上的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若当事人对于相关政府机构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且无法接受,可在接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天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房产纠纷是什么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也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调解机关是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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