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呢 |
分类 | 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 |
解答 |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呢 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只能由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给其办理出入境证件。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专业律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呢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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