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是以跟随正在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而当哺乳期结束后,倘若双方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争执,并且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此时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孩子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倘若男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像对孩子进行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将孩子判归男方来抚养。 然而,仅仅只是女方提出了离婚这一事实,这并不能成为男方肯定能够要回孩子的依据。 男方必须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在各个方面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从而作出最为合理的判决,以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随小丽生活。哺乳期结束后,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小朱主张自己应获得抚养权,但小丽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应归谁。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孩子一般随哺乳母亲抚养,哺乳期结束后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定。 2、若小朱能证明小丽有虐待、遗弃孩子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可能获得抚养权,但仅小丽提出离婚不是小朱要回孩子的依据。 3、小朱需提供自身经济、教育、居住环境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法院会综合考虑后作出合理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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