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财产怎么办 针对离婚判决中所涉及到的财产部分如若对方未履行支付义务,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自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之日起,有权利的执行人员应当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且可以对有关财物立即采取强制执行的必要措施。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后对方借钱不还怎么办 在婚姻解体之后,若前任配偶法律上欠债未予清偿,则当事人有权诉诸至人民法院,请求其归还所负之债务。倘若前任配偶无视法院的裁决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以期强制其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离婚诉讼的裁决当中,若某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其财产的支付义务,那么,作为当事人便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一旦法院接收到执行申请书之后,执行人员有责任向相应的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并且可以立即采用强制执行手段,针对有关的财产施行强制性支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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