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阶段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阶段可以办取保候审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皆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这三个阶段内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情况下,若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则可被视为具备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一是非暴力犯罪行为; 二是根据法律规定,其所面临的刑罚相对较为轻微; 三是处于孕期或者患有重大疾病而无法自理生活; 四是作为家庭的唯一抚养人,需要承担起照顾家人的责任。在此过程中,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具有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后的法院审判阶段,均有可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另外,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其本身即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事处罚,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中,无论是潜在的罪犯嫌疑人还是已经被指控的被告,他们都有权利在立案、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不同阶段,向裁判机构提出解除羁押措施的申请,即所谓的“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对于那些情节轻微、没有暴力倾向的犯罪行为,或者是涉及到轻罪的案件,以及处于怀孕期、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家中唯一抚养者的情况,这些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要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考虑并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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