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定刑事拘留的一般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律期限通常设定为十四日,但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则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日之久。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进行侦查,若在侦查过程中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势,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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