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不财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可以不财产分割吗 对于有关于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能否选择不分割财产的疑虑,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不告不理”,倘若原告未在诉状中明确提出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那么人民法院并无权自动启动对财产问题的审理程序。因此,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需强制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可以在线办理吗 1.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通过网络方式向法院提交法律诉状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而应该持相应的起诉文书和副本以及具备法定要件的结婚证书、经审核有效的原告身份证明文件或是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前往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现场立案手续的办理。 2.案件受立案单位收到起诉材料后将会发出传票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展开调解工作。若存在明确且属实的证据表明被告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行为,且经过调解无果的前提下,法院通常会许可原告的离婚请求;反之,若缺乏可信度高的实质性证据且被告表示拒绝离婚的,法院将可能不予批准离婚申请,建议原告等待半年时间以观望感情是否有所改善,如若依然无法挽回,可以考虑再次发起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针对原告发起离婚诉讼期间是否有权选择不处理分居财产,我们的回答是明确肯定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遵循的“不告不理”原则,如果原告在提交的起诉书中并未提出关于平等分配财产的主张,那么法院将不会自动启动对财产问题的审议程序。因此,当原告提出离婚诉讼时,完全不必强制性地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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