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责任方未能及时承担其应尽之赔偿义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应对: 首先,如果全责方并不积极履行赔偿责任,那么我们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首先为车主代垫相关的修车费用,随后保险公司再负责向全责方追偿这笔款项。 其次,我们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和调解,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们还可以通过向责任方发送律师函的方式,启动法律程序并展开诉讼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对方醉驾构成犯罪吗 饮酒或醉酒状态下驾车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的,应被视作刑事犯罪行为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 1.在醉酒驾车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在五年内禁止重新获得驾驶证。 2.对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者,同样需由公安机关强制约束直至清醒,随后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十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重新获取驾驶证后,也必须放弃驾驶营运车辆的资格。 3.至于饮酒或者醉酒驾车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且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此种情形下,个人终身都不得再获准参加任何形式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遭遇交通事故并确定责任归属之后,若对方未能按约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我方可考虑采用多种策略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我方可通过委托保险公司先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然后在其后向肇事责任方要求进行返还或追索。其次,受害者可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通过调解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最后,如果责任方仍然拒绝配合,我方可向其发出律师函,正式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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