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期间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起诉期间需要取保候审吗 在发起刑事诉讼之际,对嫌疑人是否应当采用取保候审之措施,乃取决于其个体特性与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要求。取保候审,系指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旨在确保嫌疑犯或被告在诉讼进程中遵守各项法律程序规范,防范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乃至审判之风险。若是嫌疑人并未展现出对社会造成危害之可能性,抑或是由于疾病缠身、妊娠待产等特殊状况,则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起诉期间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取保候审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 其二,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其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而言,取保候审亦能避免其对社会构成危险; 最后,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其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 其二,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其三,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及时到案; 其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其五,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还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其一,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其二,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 其三,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其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期间需要取保候审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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