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可以补交社保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退休可以补交社保吗 关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士是否有资格申请社会保障的补充缴纳,这个问题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举例来说,假如某位退休人员的累积养老保险缴纳期限未达到规定的15年时长,那么他/她便具备了一次性缴纳全额款项的资格,以便在缴纳至满足15年的年限之后,按照相关规定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退休可以领失业保险的吗 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得再申领失业救济金,即便曾经依规缴纳过该项费用也并非等于可以随时随意支取这项福利待遇。 只有在满足相关法规所规范的领取条件时,方可依法享受失业救济金。 具体而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首先,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工作单位及个人均已足额依照政策规定支付相应保费满一整年; 其次,必须是非出于自身因素导致的被迫离职情形; 最后,如已按规章制度办理好失业登记手续并且在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方面有所积极作为的话,便具备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可以补交社保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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