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取保时间限制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的取保时间限制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有着严格的上限限定。在此期间内,由于案件尚未完结,所以侦查程序、起诉程序以及审判程序均不得被暂停或终止。若在取保候审期限临近届满之时,调查机关认为其不应再承担进一步的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过了法定时长,那么他们应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所有案件都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处理,同时也保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有着严格的上限限定。在此期间内,由于案件尚未完结,所以侦查程序、起诉程序以及审判程序均不得被暂停或终止。若在取保候审期限临近届满之时,调查机关认为其不应再承担进一步的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过了法定时长,那么他们应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所有案件都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处理,同时也保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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